马原教研室举办第八次“经典悦读”研讨会

来源:伟德官网    发布时间:2016-05-19 00:00:00

今天下午在红瓦楼306会议室,由马原教研室主任马拥军教授主持,举办了第8期“经典悦读”研讨会。会议围绕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的内容展开。与会者首先讨论了“提纲”在马克思的理论发展中的地位。大家一致认为,“提纲”写作之前马克思世界观的发展过程表明,他所理解的“世界”就是指国家和社会,其中,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和法律上层建筑。此后,马克思则探讨了决定市民社会的因素,即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在马克思看来,正如物质生活的生产一样,社会和国家都属于人的存在,而宗教则属于人的意识领域。无论是关于犹太教与犹太精神关系的讨论,还是关于无神论与共产主义关系的讨论,都表明马克思的世界观与当前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科书特别是物质本体论毫无共同之处。与教科书相比,马克思的世界观贴近当今中国实际和员工生活,更具有亲和性和说服力。

会议后半段由马拥军逐字逐句领读了“提纲”文本,并就“提纲”的整个结构和框架展开了讨论。马拥军认为,“提纲”全文可分为四个部分,即:第一部分,总论,包括第一至三条;第二部分,分论一,包括第四至五条;第三部分,分论二,包括六至十条;第四部分,第十一条,结论。其中,第一至三条阐发了马克思的实践观,其核心是第三条马克思对“革命的实践”的定义,即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改变相一致的活动;第四至五条阐发的是对象世界的改变,第六至十条阐发的是主体的自我改变,这两部分都存在从第一到第三条的内部逻辑结构即对象性活动、对象性思维和对象性改变;第十一条说明问题不在于“解释”,而在于“改变”。

在讨论中,马拥军特别强调了第二条关于gegenständliche的误译问题,他认为马克思强调的是思维的对象性,而不是客观性,因此用“客观的真理性”取代“对象的真理性”,表明译者根本不懂马克思在说什么,不知道马克思是把思维活动的辩证法归结于感性活动的辩证法。对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的对立,与会者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两者的区别在于对“社会”的理解,一个是从直观的或客体的角度,一个是从实践的角度。与会者还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和“立脚点”的关系展开了讨论,认为它们之间体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关系,但只有人类社会的立脚点才体现了辩证法的“原则高度”。